关于制定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的思考(二)
关于制定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的思考(二)
文\周功灿
三、当前内部承包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1.承包人非法转包或未经企业同意违法分包造成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
2.因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缺失而引发的侵占挪用和拖欠材料、设备款的风险。
3.因民工工资发放管控不严造成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产生的风险。
4.因承包合同对承包人的职权界定不明,承包人行为失控带来的表见代理等风险。
5.承包人规避责任、偷逃债务,不积极应对、不配合处理给企业造成被动局面和损失。
6.承包人不提供工程资料,不积极与甲方结算等给企业造成与建设方处理关系的困难。
7.因建设方或材料设备供应商违约,承包人不及时报告情况,不积极主张权利而将诉讼及风险责任推给企业的问题。
8.承包人私刻公章、虚抬价格、虚拟债务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和损失等。
9.因合同对工程中途停建、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条件未作明确约定产生的结算纠纷等问题。
10.承包人分包工程而未签订分包合同带来的结算风险。
以上问题从表面看多为承包人行为不规所致,但本质问题是合同管理缺失,而这种缺失的重要原因与合同内容缺乏相应的制度设计、程序安排和责任界定直接相关。
四、制定内部承包合同文本应设立的制度
根据当前内部承包合同普遍存在的问题,合同文本的制定至少应设计的规范和管理制度:
1.承包主体审核准入制度
2.发包人对承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及人、财、物、技术等资源配置的监督、检查、帮助、指导的责任制度
3.合同履行担保和限定承包人职权范围的风险管控制度
4.工程项目承包管理目标细化考评制度
5.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管控制度,工程款的支付实行总量控制、专款专用、凭票付款,工程设备材料款直接支付。
6.民工工资支付保证制度
7.工程结算条件及程序管理制度
8.工程资料和印章管理制度
9.承包人规避责任、偷逃债务的归责制度
10.内外纠纷处理的程序和诉讼风险责任制度等
合同文本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内部承包合同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可以通过合同文本的规范和实际管控的强化而有效控制。当然合同文本并不是万能的,它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是应当肯定,一个好的合同文本可以解决很多问题。这大概也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用前后长达四年时间研究制定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目的所在。鉴于全国各地内部承包的制度模式不同,由国家直接制定内部承包合同文本是不现实的,但各地方特别是率先实行建设领域体制改革的地方政府,有必要将推动内部承包合同文本的制定作为总结改革经验、固定改革成果、深化改革进程而列入工作议程。
(作者:原绍兴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绍兴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绍兴文理学院兼职法学教授)